留学生回国档案有哪些
回国需要申报的东西有哪些?
回国需要申报的东西有哪些?
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
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四)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七)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八)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留学人员档案如何存放?
留学人员档案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存放:
1、大学存放
有些大学可以免费保存两年,但并不是每个大学都有这项服务,具体的准备材料也需要按照大学的规定来准备。因此,学生在大学毕业前提前咨询大学的户籍和档案处理政策。保存期到达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将返回原籍,大学不会发放就业登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聘用程序、劳动合同和普通高校毕业生证书申请结算程序。
2、返回原籍
如果学校不愿意保管学生档案,毕业生档案将迁出学校集体户口,转入学生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转入学生所在地人事局或教育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人才交流市场的档案不及时处理,可能会丢失“干部身份”和“不能计算工龄”。
3、人才服务中心
如果不想把户口放回原籍,想把户口和档案放在当地人才市场,可以咨询当地人才市场进行托管。人才市场可以同时保管户口和档案
4、留学生服务中心
留学档案作为留学服务工作的一部分,也是留学服务工作的一部分。“中心”其他服务形成了健全完善的一站式服务配套机制,留学人员无需四处奔波即可“一站式”申请中等程序出国留学和回国留学。如果申请人已经出国,仍可将档案存放在留学生档案室,并可授权委托他人办理备案手续。如果档案原本存放在街道社区,也可以转到留学生档案室
5、附属单位
留学期间,如果留学生能在中国找到相应的工作地点完成挂靠,也是一个不错的决定。比如有些工作单位愿意接收户口和档案,可以挂靠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