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员工工作效率提升方案
行政人员的绩效考核是怎样的?
行政人员的绩效考核是怎样的?
一、考核目的通过考核,对行政部工作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担当的职务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工作努力程度及工作业绩进行分析,全面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一方面为薪酬调整、职务变更、人员培训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促使各个岗位的工作业绩达到预期目标,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以保证企业经营目标得到实现。
二、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频率行政部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两种,季度考核由行政部经理负责落实并实施,人力资源部给予指导与配合,年度综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二)使用范围企业行政部工作人员,行政部经理除外。(三)考核内容1.工作态度即积极主动地对待工作,遇到责任范围内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提出相关解决办法。其主要包括如下五个方面:(1)出勤率(2)工作主动性(3)工作积极性(4)合作性(5)工作责任感2.工作任务(1)工作计划完成率。(2)业务协作,主要考核其配合他人完成工作的态度及结果,如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等。(3)公文处理的及时率。(4)文稿起草的及时率。(5)公文处理的差错率。(6)企业内部信息通报的完成率、及时率和准确率。(7)文件管理的规范性。(8)按时参加企业及部门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迟到、缺席。(9)积极主动地接收领导交办的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3.工作能力(1)专业技能(2)组织协调能力(3)沟通能力
三、绩效考核反馈与申诉(一)考核结果反馈考核者应向被考核者反馈考核结果。如果被考核者不同意考核结果,应先行沟通,也可按下列规定进行逐级申诉。(二)绩效考核申诉1.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解决不了时,被考核者有权向直接上级主管申诉;如果被考核者对直接上级主管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2.人力资源部接到被考核者的申诉后,通过调查和协调,在XX日内告知申诉处理结果。3.员工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向总经理申诉。四、考核结果存档行政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于考核下月XX日前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存档,年度述职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在次年1月XX日前汇总归档。
行政效能什么意思?
概念
首先,效能是指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行政效能所指的“事物”是指行政组织结构、行政行为和相关制度的集合;“蕴藏”的含义是指蓄积或潜在的由于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而并未显现的意思;“有利的作用”是指应达到的理想状态,在这种秩序状态下,能以较小的行政资源的投入实现最佳的政府工作目标。简单归纳一下,行政效能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以较小的行政资源投入来实现最佳的行政工作目标,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
界定
“效能”这个词的原意是指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而行政管理活动的效能,主要从能力、效率、效果、效益这四个方面体现出来。行政管理能力是实现行政管理高效能的基本条件。不难想象,没有或缺乏行政管理能力的机关组织或工作人员不可能产生和发挥高的管理效能。行政效能界定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原则:
1、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所谓行政效能合法性原则,就是指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的决定、命令,还应该包括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因为国家法律法规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违法就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侵害,国家政令就不能贯通,令不行禁不止,就不能使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同时也会对本单位的利益会造成损害。
2、行政行为有利性原则。
所谓行政效能的有利性原则,就是指行政行为的效率高、效果佳、效益好,三位一体,缺一不可。这一原则摒弃了高效率,但产生出的效果不好,既无经济效益,也无社会效益的行政行为。行政效能的有利原则强调:符合行政效能的行政行为应该是能够促进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协调发展的行政行为。但在判断的过程中应该考虑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局部效益和整体效益等诸多因素。
3、行政行为目的正确性原则。
行政效能的有利性原则只是依据效益的有无排除了诸多无效益和效益差的行政行为。行政效能必须摒弃那些以谋取私利或小集团利益,以损害他人或国家利益为目的,但的确也实现了一定经济效益的行政行为。也就是说,符合行政效能的行政行为应该是以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行政行为。
综上所述,行政效能是指:行政管理活动中,以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严格依法行政,体现着政策水平、战略眼光、卓绝的见识和运筹能力,效率高,效果佳,能够促进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协调发展的行政行为。能力、效率、效果、效益是行政效能的四要素。行政管理能力是实现行政管理高效能的基本条件。行政效能建设必须符合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利性,行政行为目的正确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