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定期认证流程
新录用教师试用期满后如何进行初次职称评?
新录用教师试用期满后如何进行初次职称评?
工作第一年是见习期,没有职称。第二年认定职称,专科毕业认定中三,本科毕业认定中二,研究生毕业认定中一。
其中,三级教师评定条件: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什么时候放档案里都行吗?
是有具体要求的。
认定成功后,申请人按“教师资格认定网”的通知时间自行到认定办公室领取证书等材料,并将《认定申请表》复印一份自己留存,原件交给本院系主管同学登记,由其收齐后交给研究生秘书老师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同时将办证同学登记表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认定范围: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的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请问教师资格证和档案里认定申请表全部丢了?那不能补办教师资格证吗?
补办教师资格证的程序如下:
1.持证人向本人档案保管单位提交书面补办申请。
2.档案保管单位查验档案,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同时在书面补办申请上签署“同意补办”的字样。
3.持证人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初中以下可在覆盖当地区县的报刊上刊登,高中以上在覆盖全市的报刊上刊登,如日报、晚报、晨报、商报等)。
4.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补办申请、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一张小二寸证件照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
注意事项:
1.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证在区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办理,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市教委人事处办理。
2.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照必须是正面免冠照,清晰可辨,不能是艺术照、大头照、侧面照等,否则不予受理。
教师资格证补办流程我们一定要清楚,这样在自己教师资格证丢失后才能及时的按照正确的方法去补办,才不会浪费我们过多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