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在市场中作用
经济法的经济指什么意思?
经济法的经济指什么意思?
经济是价值的创造、转化与实现;人类经济活动就是创造、转化、实现价值,满足人类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简单地说,经济就是人们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一切物质精神资料的总称。
这一概念微观指一个家庭的财产管理,宏观指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在这一动态整体中,生产是基础,消费是终点。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
经济法和商法的区别是什么?
商法与经济法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学科。要说明这一点,必须清楚经济法的性质。经济法是西方资本主义经济进入垄断阶段,国家干预经济的产物。因此最早出现的经济法是以反垄断为核心的。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视角也在不断调整。国家不仅是对经济生活进行总体管理、监督,同时肩负着组织、协调的职能,使个体经济利益与社会经济利益协调发展。因此,当代经济法是对经济的平衡协调法。
从企业来看,商法虽以企业为核心,但仅调整企业的经营关系和强调企业个体的权利,而经济法侧重于调整国家平衡协调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强调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效的一致性。因此,属于经济法范畴的企业往往是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而一些其活动完全由市场调节与国家平衡协调无关的企业并不属于经济法主体的范畴。
从两法的性质来看,商法与经济法也是截然不同的。商法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别经济主体的利益为基础,调整平等主体的利益关系;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并兼有一些私法的特点。经济法的公法性体现在它的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别经济主体利益的整体利益,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经济法兼有的私法的特点表现在,经济法还调整体现一定国家意志的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
市场经济有哪些弊端经济法是如何克服这些弊端的?
1、第一个弊端是市场失灵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和低效率。其主要表现是垄断、市场外部性、公共物品的提供、市场的盲目性和收入的不公平。解决垄断的方法主要有:管制、国有化和反垄断立法三种。不能提供公共物品是市场失灵的第二个表现形式,因此,政府应该利用财政收入来为社会提供这些公共物品,市场失灵的第三种表现形式是市场的外部性。市场的外部性是指某种经济活动给这项经济活动以外的第三方或者社会的影响。国家需要安排和调节好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对各种资源实行有效的管制。收入不平等是市场失灵的最后一种表现形式。为了防止富者愈富,穷者愈穷这种现象的发生,也需要国家来进行调控。法律方法中主要有反垄断法、计划法、产业政策法、固定行政方法和招标投标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可持续发展法和促进科技进步法等。
2、市场经济的第二个弊端是经济不稳定。极端的表现是几年一次的经济危机。整体经济稳定是宏观调控的总目标,就国内而言,经济稳定包括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减缓经济周期以及经济增长。在经济繁荣时,国家应该进行调控不使繁荣成为过热。在经济衰退时期,国家应该设法尽快结束衰退,启动增长。国家经济调节的工具就应该是需求调控和供给调控。需求调控的工具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表现在法律领域就是财政法和金融法。如上所述,经济稳定维护法作为宏观调控法的组成部分,不但具有维护经济稳定的功能,而且也有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功能。
3市场经济的第三个弊端是社会的不公平。经典的表现就是两极分化。如果没有国家的调控,富人、穷人就必然发生冲突,正如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运动,正是因为贫富差距矛盾的激化而造成的。更有甚者导致整个社会同归于尽,使得市场机制不复存在。通常国家是采用收入分配政策和法律来实现收入分配的平等化,缩小收入差距的。国家通过“削富济贫”,努力使社会成员的收入平等化,以缓和社会矛盾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