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调岗位不愿意去怎么办
调整工作地点本人不同意怎么处理?
调整工作地点本人不同意怎么处理?
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身的应对差异很大,导致结果不一致。
首先,确定工作地点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工作地点是否属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决定如何解决这类问题的前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的其他信息。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从上述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工作场所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之一,但不是强制性条款。协议的具体需求取决于企业和员工之间的谈判结果。
在寻求如何解决问题之前,是否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不同,建议题主先看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看工作场所是否已经与企业约定,是否有完全不同的处理此事,也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一、劳动合同未约定工作地点和处置的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与公司没有约定工作地点,企业也没有降低劳动报酬或者改善劳动条件,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安排的类似条款,并且劳动者明确了解上述规定,那么劳动者就有服从用人单位调动工作地点的义务。
第二种情况,如果与公司没有约定工作地点,企业也没有降低劳动报酬或者改善劳动条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也没有要求员工服从公司 s关于工作地点变更的规定,那么员工有权要求与公司达成共识,拒绝公司的强制安排。
第三种情况:工作地点未与公司约定,公司降低劳动报酬,改善工作条件,则擅自调动员工,员工有权拒绝公司 的要求。
因降低劳动报酬、改善劳动条件而使劳动合同的其他要素发生变化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二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的情况和处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在双方约定了劳动合同履行地点的情况下,调整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分为协商一致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双方约定了工作地点,劳动合同生效的其他要求没有改变。雇主 甲方要求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企业不得强行变更。
在劳动合同中,员工 工作地点有规定,但不符合法定条件(如降薪、改善工作条件、员工不适合原岗位等)且员工 没有得到雇主的同意。;未经授权对员工进行调整。;的工作地点无效。
在第二种情况下,双方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有约定,但基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变更属于法定条件的变更,用人单位可以单方享有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不服从用人单位提出的变更条件的,企业可以在依法要求支付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虽然公司与员工约定了工作地点,但由于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如分子公司解散、工厂搬迁等,在这样的条件下,员工应当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这也是员工应尽的义务;如果你不 不服从安排,你只能是 "辞职 "由雇主决定。
03雇主是否可以转让雇员 s工作地点复杂,评分是劳动合同是否规定工作地点另行讨论。
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了工作地点,那么企业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与员工协商,是否接受取决于员工 ■个人观点;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约定工作地点,且不是由于法定条件下工作地点的变更,用人单位也需要与劳动者达成共识,有效防范变更劳动合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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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我是@周知的高职生,人力资源部的一名高级人力资源律师。20多年职场经验,专注于分享职场中有价值的知识、经验和见解,愿与你共同成长。欢迎赞,关注。